主动提出离职,公司在离职证明上写被辞退,怎么办?
海棠细雨 | [ 标签:专业服务(咨询、人力资源、财会) ] 2021-09-16

先找好了下家,后办理的离职手续,办完离职当天没有给离职证明,说要一周后邮寄到家,结果收到离职证明傻眼了,明明是主动离职啊,离职证明上面却写被辞退。
我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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凊亽:亽颩
2021-09-17 09:31:31


建议先跟原单位HR联系一下,万一要是填错了呢?

如果确实填错了,那就让HR重开一张好了,这事就此了结。


如果HR确认没有开错,公司就是看你不爽就是想整你丫的。

那好吧,开启互相伤害模式......


二话不说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举报/投诉内容就是公司恶意辞退员工,请劳动监察部门介入调查,往往这时劳动监察部门就会来纠它,了解情况之后按照惯例会叫双方一起来过玩家家,最后好聚好散,事情也就解决了。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提起劳动仲裁,但那个耗时长、见效慢,不如这个办法立竿见影。


经济下行,打工不易,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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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府用户
2021-09-17 11:48:40


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建议先冷静下来思考一下自己又哪里不对的地方,如果确实有,而且单位手里有确凿证据,那确实是最糟糕最被动的情形,但也不是一点办法没有(后面再说);如果自己各方面做的都很到位,且单位手里也无对你不利的证据,那这种情形相对好办一些;还有就是楼上提到的有可能是单位开错证明了,这种是最好办的。

但,无论是哪一种情形,都应该先与单位平心静气的沟通,这个过程免不了推心置腹、将心比心一番,最后如果单位同意帮你重新出具离职证明那是皆大欢喜,至此可以划上一个圆满句号。

如果单位死活不同意为你重新开具离职证明,那就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按照不同的情形,适用不同的法律条款:

一、自己有重大过错,且单位有确凿证据的,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直接裁。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自己无过错的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通知,或(注意这个关键词是“或”,不是“和”)额外支付一个月代通金+经济补偿金。

  1.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且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 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关于经济补偿金的适用情形: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动议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况外,依照本法第四 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四、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 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 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友情提醒:法律途径要先劳动仲裁,不要直接往法院跑!你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再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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