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三次分配的概念很火,主要是因为习大大在8月17日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时正式提出来的。
我们先来回顾一下会议重点:
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二、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三、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
四、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
可以看出,与三次分配同时出现的还有“共同富裕”这四个字,这说明党的那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绝不是一句口号而已!
曾经国家希望能先富起来一批人,然后先富起来的人带领后富,最终大家手牵着手一起蹦蹦跳跳奔向“共同富裕”,但是先富起来的那些人自己蹦蹦跳跳跑了。。。。。。
如今中国已经奇迹般地打赢了脱贫攻坚战,接下来就是党带领大家共同富裕,如何共同富裕?答案是:三次分配。
学习时报曾在2020年年初刊载的文章《第三次分配:内涵、特点及政策体系》中称,经济制度中的“分配”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创造的国民收入,按一定的方式在政府、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分割,形成流量的收入分配格局和存量的财产分配格局。
相对于市场根据要素贡献进行初次分配和政府体现国家意志进行再分配,第三次分配是社会主体自主自愿参与的财富流动。
较之于初次分配更关注效率、再分配以强制性来促进整体公平正义,第三次分配体现社会成员的更高精神追求。
“在道德、文化、习惯等影响下,社会力量自愿通过民间捐赠、慈善事业、志愿行动等方式济困扶弱的行为,是对再分配的有益补充”。
第三次分配在概念内涵、分配参与者和分配价值取向等方面有许多鲜明特点。
学习时报文章称,“第三次”并不是指在时序上一定要发生在初次分配、再分配之后,实践中三者是互相交错并行不悖的。
有的志愿劳动与初次分配同时发生,有的捐赠发生在再分配之前而获得税收减免。
因此,第三次分配可理解为不同于市场主导和政府主导的“第三类分配”。
内涵也不同:初次分配是以市场为主导的要素合作博弈,使要素总体贡献最大化;
再分配是政府在公平正义等国家价值导向下的强制性干预;
而第三次分配是在向善、为公、乐施等社会价值理念的引导下,在法律政策的鼓励和促进下,由既看得见又看不见、并非由利益驱动或公权力强制、却充满活力的“社会之手”所推动的。
如果说初次分配是在由市场环境下主导创造资源的“造血”行为的结果;
再分配是在心脏的推动下促使血液在主动脉中的循环,给人体各个组织器官带来氧气和营养,降低系统风险;
那么第三次分配无疑类似于促进人体健康更加均衡的小血管、毛细血管的微循环行为。
初次分配的造血和再分配的血液平衡循环事关人的生死,第三次分配的微循环则影响着整个身体的长期生态是否能持续健康。